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3 |
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负责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强化重大气象灾害的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恢复评估工作;强化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完善联动机制 |
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拟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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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协调灾害性天气监测、联防、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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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拟定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协助编制重点行业和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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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并提出防灾减灾措施建议,以及提出划定临时气象灾害危险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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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建设管理气象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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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气象信息员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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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编制气象灾害评估标准、规范和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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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评估报告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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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
负责组织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统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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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管理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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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管理所属气象台站制作的电视天气预报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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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
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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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管理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的资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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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确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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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管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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