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机构概况 >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7-07-17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二)内设机构

共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观测与预报处(科技发展处)、服务与社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防雷减灾办公室)和人事处(监审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规格都为正科级。职责分别为:

1、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负责全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行政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文电、会务、行政、后勤、信息、信访、督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预算决算、资产管理、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统计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机要、保密等工作。

2、观测与预报处(科技发展处)

负责全市气象观测、预报和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预报、综合观测、信息网络、装备保障及气象科研等业务和科技管理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气象台站网的规划、建设、迁移、撤消等工作。

3、服务与社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防雷减灾办公室)

负责全市气象服务发展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气象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气象活动的社会管理;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及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

服务与社会管理处同时承担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责:负责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气象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4、人事处(监审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局党组开展人才的培养、选拔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职称和老干部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气象文化建设,承担机关党建等工作。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
 
今日访问: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