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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与省安监局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气象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17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近日,省气象局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各级气象和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气象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气象安全事故和气象因素直接造成或者诱发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指出,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暴雨(雪)、大风(沙尘暴)、雷电、高温、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和危险气象因素直接造成或者诱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增加,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全省各级气象和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气象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气象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要抓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排查工作。要按照各自职责,准确把握气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坚持将气象灾害预防和气象相关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关口前移,推行气象安全风险管控,积极防范气象因素直接造成或者诱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气象和安监部门要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和信息共享机制。要强化极端气象灾害因素可能诱发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和预警,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气象安全风险管控和自查、自改、自报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做到风险识别及时到位、风险监控实时精准、风险预案科学有效。
   通知强调,要组织开展防雷安全监管专项行动。针对我省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多、人口稠密、防雷监管还比较薄弱的现状,各级气象和安监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组织开展防雷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建立防雷安全监管清单和防雷重点单位主体责任清单,严格防控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各地要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提升易燃易爆危化品和人员密集场所防雷安全管理水平。基本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信息共享机制,有效防范遏制易燃易爆危化品和人员密集场所防雷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要切实落实气象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气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气象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同时,要健全气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各级气象部门要会同安监部门依托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气象安全工作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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