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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全社会力量 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引向深入
发布时间:2017-07-17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动员全社会力量 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引向深入-——论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时临近预警和中短期预报无缝衔接,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接收快捷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这是国务院继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后,又一具体指导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反映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日益完善和深化的进程。

  《意见》紧密围绕当前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需求,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质量及信息发布、传播和应用成效为主线,这对于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的领导作用,深入推进部门联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努力消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盲区”,最大限度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首先要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准确、及时的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是有效防灾减灾的基础和前提,是一项涉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心协力,积极协作。各级气象部门要深刻理解《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内涵,全面把握其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传播应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新要求,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召开座谈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学习、培训工作。要大力并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传播中的职责和义务,通过走访、调研、深入社区等多途径、多角度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就要围绕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及信息发布的关键环节,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中来。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贯彻措施;要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结合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健全公共气象服务、气象预报预测、综合气象观测等系统;要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和手段建设,建立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机制,制定预警信息制作、传播、应用的技术标准;要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千方百计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时效性,真正发挥其“消息树”“指挥棒”和“发令枪”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还要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基层,举全社会之力,协同开展部门合作,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凝心聚力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是气象防灾减灾的重要环节,时效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离不开政府的坚强领导、多部门的密切协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理解、支持和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共同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快速传播和有效应用机制,为气象防灾减灾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让人民满意都是气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广大气象干部职工要将深入学习贯彻《意见》要求与做好当前各项气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贯彻《意见》的热情转化为深化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动力,开拓思路、务实创新,在实践基础上稳步推进,以最优质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真正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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